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四屆〕第三十號
關于接受葉超社同志辭去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0年6月30日保山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規(guī)定,保山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葉超社同志辭去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并報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備案。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6月30日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錢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