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馮某系龍陵象達人,一年前,馮某在經商中因其資金周轉困難,于2008年10月13日,與該縣黃草壩某木材加工廠廠長楊某簽訂了一份300立方米的《木材銷售協(xié)議》。簽完《木材銷售協(xié)議》后,馮某與楊某領取了10萬元人民幣作為協(xié)議的預付款,隨后馮某象征性地履行了11.32立方的木材銷售協(xié)議,之后就莫名其妙地蒸發(fā)了,楊某之后多次到馮某居住的象達住宅找尋馮某,但馮某一直未曾露面。民警調查后得知,馮某簽訂的所謂300立方米木材砍伐、銷售協(xié)議純屬彌天大謊,與楊某領取的10萬元預付款隨后也被馮某揮霍一空。案件發(fā)生后,該局經偵大隊及時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調查取證中,民警多次對其采取布控措施,但犯罪嫌疑人馮某始終利用居無定所的特點,與民警玩起了捉迷藏,民警多次對其抓捕,但抓捕工作始終無明顯成效。無奈之下,辦案民警只好對其上網布控。
2009年12月27日,馮某終于按耐不住逃亡生涯的折磨秘密潛回象達家中,在該縣象達派出所的配合下,辦案民警終于在象達將其成功抓獲。在證據面前,馮某不得不承認其涉嫌合同詐騙的犯罪事實,12月28日,馮某被龍陵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楊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