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免職名單
(2016年4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保山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周曉銘的提請:
免去劉強云的保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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