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預警公告
(2016年第3號)
當前,各類野生菌進入生長旺季,大量上市,在成為桌上山珍、舌尖美食的同時,野生菌中毒也進入高發(fā)期。為有效遏制和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發(fā)生,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預警公告,提醒廣大群眾注意飲食安全。
一、不要在市場上購買自己沒有食用過或者不認識的野生菌。
二、對不熟悉、是否有毒把握性不大的野生菌,或者過于幼小難以辨識、過于老熟已經霉爛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調加工食用。
三、野生菌不宜涼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種類的菌類混合后產生反應引起中毒。食用野生菌時不要飲酒,以避免所含成份與乙醇發(fā)生不良反應引起中毒。
四、餐飲經營單位要嚴把野生菌的采購關,注意烹調加工方法,做好留樣備查,落實“第一責任”,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消費者到經營野生菌餐飲店食用野生菌,應選擇有經營資質的餐飲店,并在服務員的指導下食用。
五、學校食堂、集體食堂、婚喪宴請、大型會議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現(xiàn)頭昏、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幻覺等癥狀,應立即到附近醫(yī)院就診,避免耽誤最佳治療時間。醫(yī)療機構在積極搶救中毒病人的同時,應及時報告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
七、各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以及鄉(xiāng)鎮(zhèn)、村干部要積極向廣大群眾特別是農村群眾宣傳普及野生菌辨別知識、食用常識及中毒自救方法,防范和避免發(fā)生野生菌中毒事件。
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