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巡察參照巡視工作的做法,采取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職工個別談話,調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走訪了解等形式進行。巡察不干預被巡察單位的正常工作,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對發(fā)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匯總后,移交相關室進行處理。巡察中,與136名干部職工進行個別談話,調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等資料200余份,共深入被巡察單位所屬鄉(xiāng)鎮(zhèn)(部門)47個。
通過巡察,發(fā)現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到位、土地征用和拆遷安置中存在的違紀、干部選拔任用及作風建設、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鄉(xiāng)鎮(zhèn)紀委落實“三轉”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等12個方面的問題;發(fā)現領導干部違紀問題線索21件,其中處級干部問題線索17件,科級干部問題線索4件。(黃波 楊艷)